为了进一步完善贵阳中医学院印章管理,推动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保持印章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避免由于用印不当给学院和个人造成损失和损害,根据印章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类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学院钢印
用于工作证、退休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照片压印。
(二)学院印章
1、用于以学院名义向院内、院外发送的各种公文、文书材料、报表等;
2、用于学院颁发的各种证件、证书、聘书等;
3、用于以学院名义签订的协议书、合同书等;
4、用于各类需经学院批准的申请表、申报材料、出国材料等;
5、其他需要使用学院印章的。
(三)法人章、法人签名章
1、用于证件、证书、聘书;
2、用于相关的报表、合同、协议以及委托书、任务书、申报表、审批表等;
3、用于以学院名义发出的信函;
4、其它需要使用法人章、法人签名章的。
二、学院印章由学院办公室设专人负责保管、监印,实行用印登记制度。一般由管印人员直接用印,用印量大或必要时,由监印人监督用印。
三、学院印章的使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所有用印都要有依据,用印必须进行登记,用印登记由管印人负责保管,保存期为十年。禁止在空白文件、介绍信等纸质文档上加盖印章。
四、公文用印以主管院领导签发原件为依据,未经院领导签发不得用印。
五、以学院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要有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分管院领导、院长签字,并提供一份原件留存归档;如原件过多,可填写“贵阳中医学院办公室用印申请表”,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院领导、院长签字后用印。科研类与各级政府部门签定的格式化合同,直接填写“贵阳中医学院办公室用印申请表”,由科研处负责人签字,科研处盖章后可直接用印。
六、非公文用印按照《贵阳中医学院印章使用流程》中的有关规定办理,重要文件应按规定提供领导签字原件留存。
七、因工作需要使用“法人章”、“法人签名章”的,须经法人代表本人同意或授权后方可用印。
八、除“贵阳中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合同专用章”及“贵阳中医学院办公室”印章可代表学院行政对外使用外,各部门印章仅用于院内行文,一律不得对外使用。
九、管印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使用印章。用印时,需审阅用印内容、并保留用印依据。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件内容有误的,不予用印。
十、用印部门在办理申请使用公章手续时,申请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审核签字;对未认真审核,给学院造成损失的,按学院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十一、本办法规定的《贵阳中医学院办公室用印申请表》,由院办制定统一式样,各部门可在贵阳中医学院院办网页上下载。
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往有关印章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十三、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00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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