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估是教学质量监控的有力手段和方法,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我院各项教学评估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其对教学工作的监督和激励作用,确保各项评估工作的长期性、有效性,特对贵阳中医学院教学评估制度(中医办法[2005]281号)进行修订如下。
    一、评估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指导思想:从建立和健全保障机制入手,加大评估和检查力度,在教学管理中纳入全面质量管理的科学思想,形成全员参与、全方位管理、全过程监控的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
    评估目的: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二、评估原则
    1、过程性原则。评估是对教学各方面工作的全程评估,评估要注重取得的效果,更要重视评估的过程。
    2、目标性原则。评估要体现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教学要求。反映学校的工作导向,评估要有明确的指向性。
    3、激励性原则。评估要激发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现教师工作中的成绩,肯定教师的工作价值。
    4、公平性原则。评估要做到公平公正,在评估的方法上尽可能科学合理。
    5、民主性原则。评估要结合评估对象对自身的评价,充分听取教师和专家的意见,完善评估方案。
    6、可操作原则。评估的指标要明白清晰,设计合理,便于操作,同时把定量与定性结合起来。
    三、建立院系两级评估工作体系
    评估工作的开展要实行院系分级评估的原则,今后由学院组织的评估有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新专业评估、教材评估、专业评估和临床教学基地评估;由系部组织的评估有教研室规范化建设评估、实验室评估和课程评估。
    教务处要定期组织专家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修订,制定适合我院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估指标体系,并经一定范围的论证后再在全院实施。
    评估结果以学院正式文件下发,体现激励措施。
    四、评估的时间要求
    1、教研室规范化建设评估:每4年一次。
    2、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每4年一次。
    3、新专业评估:每3年一次。
    4、教材评估:每学年课程结束后。
    5、实验室评估:每4年一次。
    6、课程评估:每4年一次。
    7、专业评估:每3年一次。
    8、临床教学基地评估:每4年一次。

                                
                                       二00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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