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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60622001F9A2062A
标    题 恳请放开合规低速电助力自行车入校
姓    名 王**
手    机 *********50
发件IP 10.********
写信时间 2026年06月22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我理解学校禁止大功率电动摩托车是出于消防安全与交通安全考量。但电助力自行车属于人力为主、辅助助力的低速车辆,电池更小、速度可控,自燃风险远低于普通电摩。 我校校区面积较大,宿舍、教学楼、实验室跨度远,纯步行耗时久,极大增加日常通勤成本。许多研究生实验压力非常重,反复来回与寝室和科研楼和本草楼,进行化学合成和细胞实验,早出晚归,有时到半夜都精疲力竭了,还要步行回寝室,微信步数常常近两万多,我已经算轻松些许的,寝室群里每天任然有很多同学凌晨两三点才能回寝室休息,寝室宿管阿姨完全能证实该事实,在此向学校提出建议:对符合国标安全标准、可拆卸锂电、限速的合规电助力自行车实行备案登记制,划定专属停放区域、限制校内骑行速度,规范管理而非一刀切禁止,兼顾校园安全与学生出行便利。期待学校予以考量,本校的后勤和保卫处是非常尽职尽责的,我相信能同时保障我们方便出行实验的同时保障我们的安全,恳请放开合规的低速电助力自行车入校方便许多做实验总是早出晚归的同学。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您反应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全国校园范围内由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火灾险情、人员伤亡案例频发,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结合校园实际,管控前我校花溪校区存量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共计2300余辆,车辆基数庞大,长期存在超速行驶、违规鸣笛、不按标线通行、乱停乱放、违规充电、宿舍电池入户、飞线充电等各类违规行为,严重扰乱校园道路交通秩序,存在极大消防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直接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及住宿生活秩序。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为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和生活环境,保障教职员工生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出台《贵州中医药大学花溪校区摩托车、电动车管理办法》,并于2024年9月1日开展学校电动车、摩托车治理和管控,自管控政策实施以来,截至2026年6月25日,我校花溪校区未发生一起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事故,校园安全管控成效显著。
         为有效化解电动车管控带来的校内通勤不便问题,切实保障教职工生短途出行需求,学校立足师生实际,在原有校内摆渡车的基础上于2024年12月引入哈啰共享自行车,全面覆盖校区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学生宿舍、教师公寓等重点区域,进一步完善校内短途通勤配套服务,最大限度弥补代步缺口。下一步,学校将持续动态摸排全校师生通勤出行诉求,结合校园人流、功能区域分布,适时优化共享自行车投放点位、增加投放数量,重点强化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教师公寓等核心区域车辆供给,持续提升校内通勤便捷度。同时持续严格落实电动车、摩托车校园管控规定,常态化排查整治各类交通、消防安全隐患,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欢迎广大师生持续监督校园管理工作,若有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学校24小时领导值班电话:0851-88124089反馈;校园安全相关问题可拨打保卫工作部24小时值班电话(花溪校区:0851-88306110、甲秀校区:0851-85652110)。
处理对象 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6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