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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60908010416240E8
标    题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姓    名 易*
发件IP 10.**********
写信时间 2026年09月8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 我想申诉关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的问题,我们团队参加了由主办单位为中国日用化工协会、北京工商大学的全国化妆品大赛,该比赛涉及了全国近百所高校的500余支团队。这个比赛的影响力也不亚于挑战杯、大创等大型的大学生专业竞赛,但是由于该比赛项目没有加入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中,却只把我们的全国二等奖认定为非专业竞赛和体育竞赛归为一类进行评定。那问题在于学校在统一学生学术竞赛成果的时候却认定了我们的竞赛成果,将我们的成果认定为省级,并给我们团队发放了奖金作为鼓励,而且以前的规定中有好几项是没有加入到评分细则中的,也是后面随着比赛的增加,一项一项的加进去的,为什么到我们这就不能合理的改变呢?难道以后我们去参加竞赛之前还要考虑这个比赛是否存在于研究生手册中、是否会被学校认定嘛?我认为这样太局限了,而且对于我们来说太不公平了,甚至是对我们团队获得的成果的一种轻视与否定。所以想请问一下,是否可以对该比赛进行重新评定。 最后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同学您好,感谢您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过程的关注和反馈。您的团队于2025年参加了中国日用化工协会、北京工商大学主办的全国化妆品大赛,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促进高质量发展研究生学业激励办法(试行)》“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生教指委在各级范围举办,经研工部批准代表学校参加的专业类综合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为专业类竞赛,非上述竞赛,按60%计分。”研工部在去年认定了你们的竞赛成果,给与团队发放了奖金作为鼓励(按全额60%发放),但研究生激励办法旨在调动研究生学习积极性,鼓励研究生参与与实践创新,促进研究生学业能力提升,和学院奖学金评选的出发点不同。
       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第六条、第八条及第二十二条:“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工作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统筹安排和指导下,由各学院具体开展评审和管理工作;各学院成立评审工作组,制定本院评审实施办法并组织评审”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是依据学生所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制定的具体评选实施办法开展的,评选细则各学院具有解释权。因此你们的竞赛成果是否加分,由您所在学院的的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决定。
       根据您提供的竞赛信息,您的诉求我部已经向您所在学院反馈,如还有意见建议,可拨打电话88126912或直接到花溪校区行政研工部楼506办公室反映。
处理对象 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6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