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准备及在线申请或注册 1、每年6月,需要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由系部汇总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审核,通过后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作为申请辅助材料。 2、首次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 进行注册(实名注册,内容必须详实)。 3、注册成功之后,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贷款申请,然后在线填写并打印申请表(2份)。 (特别提醒:学生自己在线填写并打印申请表(2份),必须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签字并盖章,进行家庭贫困确认,方可办理)。 二、县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在线申请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携带以下证件到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父母中的其中一位)。 (一)、首次贷款需携带: 1、学生本人身份证;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4、户口本(户口已迁走,无本人信息的,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据证明); 5、签字并盖章的贷款申请表2份。 以上1、2、3、4项各需要复印件2份(特别提醒: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本人页面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内容要清晰)。 (二)、续贷(原已审贷成功)需携带: 1、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3、如申请时提供的共同借款人与首次申请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交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共同借款人没有变化,无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签字并盖章的贷款申请表2份。 三、签订合同 1、县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打印合同,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个人支付宝账户(学生须在生成后的3—5天内登陆个人支付宝账户进行账户激活、密码修改。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均通过支付宝来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都将通过支付宝还款,不再使用原代理行账号)。 2、学生领取合同和受理证明,同时要认真核对本人信息,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到县资助管理中心共同签字并捺手印。 四、回执办理 将受理证明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并由系部统一打印回执单(每人一式两份),由资助中心盖章后于10月10日由本人送回或寄回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后续事宜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相关材料后进行整理,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待审批、划款等,学校待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划入学校收费账户后由资助管理中心、计财处及各系部核对后,针对重复交费的同学统一办理退费手续(时间大概为来年3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