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二级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牵动人心,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工作,共同打好此次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攻坚战,确保广大师生及家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学院、本部门舆情监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分管书记协助书记切实抓好舆情监控工作;各班主任、辅导员为本班级舆情监控工作直接责任人;各学生组织(含学生会、艺术团、社团等)指导老师、负责人为本学生组织的直接责任人;各类聊天群(含QQ群、微信群等)群主、管理员为本群直接责任人;各类自媒体(含公众号、朋友圈、微博、论坛、QQ空间、百家号等)管理者为该自媒体直接责任人。

二、我校的官方新媒体平台为“贵州中医药大学”微信公众号和贵州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学校所有不同层级的新媒体平台应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规定发布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公告,转发学校官方发布的信息,开展对疫情防控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

三、微信公众号、聊天群等新媒体、自媒体平台管理者和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对于发布其他来源信息的,要对发布内容严格把关,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学校各类工作交流群中转发非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不得在群内转发、讨论与工作无关内容。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群主和发布人对所发布内容负责。

五、广大师生员工要理性科学看待疫情,对各种信息、言论多思考,多分析,客观理性对待,负责任评价,坚决不转发、不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言论,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要及时关注疫情官方通报和权威播报,了解疫情防控信息,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必要时可寻求心理援助。坚决维护大局、服从大局,拒绝牢骚偏激,用实际行动弘扬正能量。

六、各学院、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所负责领域的舆情监控工作;发现负面舆情,及时报学校宣传部处置。一旦出现落实管理责任不力或管理缺位问题,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


贵州中医药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