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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贵州中医药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 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30作者:浏览量:

各学院关工委:

2024年是我校关工委成立3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总结经验,表扬先进,宣传典型,推进工作,校关工委经研究决定,将表彰一批在关工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校属各级关工委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集体和个人。

二、奖项设立

1.贵州中医药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

2.贵州中医药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

三、名额设置

1.“贵州中医药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的评选,各学院可以志愿申报或由校关工委根据关工委工作持续发展、做出突出成效的学院关工委。

2、“贵州中医药大学关心下一代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的评选,可以在“五老”和在职教职工中各评选。最后由校关工委根据日常工作情况统一评定。

四、评选条件

(一)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积极组织指导和落实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健全,领导有力,制度完善,队伍稳定,品牌活动丰富,育人成效显著,“五老”主体地位突出,作用发挥明显。长期以来,在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创建“五好”关工委活动中成绩突出。组织学生参加关工委各项活动中获奖率高。

3.学院党政领导重视关工委工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关工委工作在本学院影响好,师生认可度高。

4、关工委成立年限为10年以上。

(二)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关心下一代事业,具有强烈的服务学生和青年教师观念和意识。

2.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学生,积极主动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学生办实事做好事,竭诚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

3.坚持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和学生、青年教师需求开展工作,在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工作中有作为,成效显著。

4.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时限:10年以上。

(参加关工委工作起止至2024年4月)。

五、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评选,确保质量,把评选过程作为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创新工作的过程,作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动员更多的老同志广泛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过程,通过评选,评出干劲,增强凝聚力,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再上新台阶。

2.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3.先进个人的评选含从事关工委工作的“五老”和在职关工委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4.认真填写先进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于2024年6月7日前报送校关工委。

联系人:刘培幸 联系电话:13985135296

李钰萍 联系电话:18285196037

贵州中医药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